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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项目

涉外离婚代理

  涉外离婚代理

  涉外离婚能代理。夫妻一方在国外的,双方可以通过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解除婚姻关系,不能回国的夫妻一方有权委托国内的亲友或律师代理起诉或应诉。律师递交相关的离婚诉讼材料并申请在网上进行离婚案件的开庭,法院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,经调解也无法挽回夫妻感情的,依法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。

  涉外离婚代理服务内容

  1、法律咨询、代写法律文书2、婚前、婚内财产见证

  3、代理诉前调解离婚、监管共同财产分割

  4、代理国内、涉外离婚诉讼

  5、代理夫妻财产的专业调查6、代理婚外情专业调查

  7、离婚子女探视权诉讼

  8、代理婚姻无效、解除同居关系诉讼

  9、代理重婚、虐待、遗弃刑事诉讼

  10、代理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  诉讼离婚代理

  涉外离婚代理注意事项

  1.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,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,仍应出庭;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,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。

  2.外国人、无国籍人、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、应诉,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,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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